Sunday, October 18, 2009

拾八风味

位于times square lower ground 的一间店,真的有够气死人!service 不好,还要给service charge。

真是够没礼貌的,那个服务员。为什么指定我坐哪里就一定要坐哪里?厚~~~
我也忍了。。。。。
她却给两个美女坐了我们刚才要的位子。。。天,我们也是两个人。她明明就是狗眼看人低嘛!
then, we wish to take order, 10 minutes also nobody cum.
气死了!我从此也不走进这间店了

水瓶座的妈妈

我将我记得的事情,全都写了些来,我希望给您的,却比这些更多更多。。。。。。



kaya牛油面包

从幼稚园开始,每天都吃。

六岁,七岁。。。。。。到小学毕业还蛮喜欢的;可是,中学开始嫌弃。

总会问:“妈啊!早餐能不能换点别的?”您总会说我不懂得珍惜。

其实,我不懂,那时候的美味,单纯的可以被怀念。

form 5 开始搬回家住的我,不但没有kaya牛油面包可吃,慢慢习惯了,早餐不吃,是我的座右铭。

当现在看到oldtown的kaya牛油面包,我才知道,有一些味道,是单纯的美味。

现在从大学回您的家,吃到那种面包,我还会觉得很感动。



亲爱的妈妈

逛书局看到的儿童童话,会想起您以前在儿童时期,和我说的每一则童话。

五岁的我,九点必被你摧着上床睡觉,那时您会为我说童话故事,到我渐渐入睡。

现在看您给小嘉欣念,我都很怀念。



谢谢妈妈,培养我爱读书的习惯,到现在,什么书都能看,能读,能念到大学。是您的功劳。

怎么能忘记,您常常陪我温习功课?幼稚园的第一名,PMR标青成绩,STPM的成绩,都是您一点一滴,培养的我。



分享亦舒的小说,卫斯里的科幻,三毛的沙漠;都是排在我书架上的宝贝。您说您很爱读书,只是不得不因为家里没钱而放弃,让给弟弟读。可是怎么看您,都是像个有智慧的人。



零钱



现在的我,每个月会去银行进零钱。很多很多的钱币,叮当叮当。以前的我,觉得给零钱是一件很羞耻的事,因为看起来很穷。您总会说:“做生意的人,最喜欢零钱了。”我却把零钱乱乱塞。你都一个一个帮我拿起来。

我终于明白零钱真的很重要,它的储蓄,可以让我积少成多,每次放进银行,都有满满的满足感。最重要,它是一种您给我的美德。



家常饭

您不会知道,能从大学回来和你吃一餐,是多么开心又值得珍惜的事情。

以前的我迫不及待的等到周末,然后吵您和uncle带我们出去吃。能出去吃,就很开心。

您总是觉得在家里吃比较好,只要周末您一煮饭,我就会不开心。

现在,看到外面一档一档的档口,我都不知到想吃什么。

反之,每到回到家,看到您为我做的番茄炒蛋,我都会很感动。汤和饭也吃好多好多。

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有人会那么爱家了。



好脾气的妈妈,

我叛逆的时候,真得很坏,离家出走要你找不算,还会说话hurt人,你都一一包容。

你的藤条印,你骂我,我的顶撞,一切一切的行为,

我都感到非常抱歉。



不知不觉,我,长大了,会想了。

上次刚过完中秋节要回学校,我看见妈妈帮我收拾东西的背影,我很心酸。
答应我,要建健康康的,等我能孝顺你。
我爱你,妈

窗外

在爸爸妈咪家,不管是从以前到现在,我的房间都有一个窗口。有窗口是好事,空气流通,有阳光照进来,是好啊!可是,从以前到现在,我所谓的窗口,不管是旧家还是新家,都是对着露台。露台外有一些空间,是用来放洗衣机的。所以,当妈咪或爸爸站在露台时,我都会把窗帘拉上。
我是一个很注重个人空间的人。当我想热闹时,我会出客厅;或混入朋友堆里;当我想一个人做一些事情时,我通常会一个人躲在房间里。我不习惯窗口外有人,有时爸爸妈咪还会探个头进来,问我一些事情。所以,我不喜欢那个窗口。
从小,我就很独立。一个人等车,搭车;一个人去我想去的地方。我一个人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,高声在房里唱歌,写小说也好,或者是看电视剧,当有眼睛监视我时,我就会不习惯。以前,我还会为了那个窗口,而不喜欢回家。我不喜欢别人管我,也不喜欢和别人解释我不想透露的私人事情。自由,对于我来说,可能是一项重要的事情。
我一直梦想能有自己一间公寓,我一个人住,想要热闹的时候,我会找朋友来聚会,亲戚朋友也可以来我家做客。然而,我却有足够的私人空间。只是,渐渐长大的我,也明白家人对我的重要性。尽管如此,我还是不喜欢我房间里的窗口,也希望将来自己能圆梦,有一间属于自己的私人空间。

Monday, October 12, 2009

世‘芥’末日

时间过得真快,从地震,海啸,到龙卷风侵袭,仿佛一切都在等世界末日的来临。
有些人,悲痛的面对死亡;有些人,在某一刻,喜悦的迎接新生命的到来。这一切,都是自然的现象,没有人能够改变。
所以,该有的时候,就应该珍惜。一些事情,发生了,就没办法补救;一些话,说迟了就会变得不一样;一些人,错过了就没有办法抓住。
而我,在这大大的宇宙,小小的地球,小小小的某一个城市,疯狂地,拾取会呼吸的痛。

Friday, October 9, 2009

“酷”职业

做兼职补习老师,已经快要九个月了,这是我打得最长的一份兼职。我有三班学生,大部份学生来自SEK. SERI KEMBANGAN。 从他们身上我可以看到沙登仁的文化,你们相信吗?其实每一个地区,都有各自的文化,而沙登人的文化,很复杂。我很怕沙登的人(因为我听不懂客家话);沙登的车(看起来真得很乱来);沙登哪个地方(很窄);还有,沙登的狗(很能吠)。这九个月,我每天在那条路上来来回回,不知不觉,已融入了那种文化,原来,是一种特色。
就像我的学生,他们各有各的特色,还混合了沙登人特色,就是说客家话说得很大声,听不懂得我,起初还以为他们在吵架,还自告奋勇的乱当和事佬。哈哈。。。说到我的学生,我怎么会忘记那双“活宝”,他们是双眼皮和单眼皮。我对他们简直“恨之入骨”,因为每个星期,他们都会想新花招来对付我,而我不管想什么来对付他们,他们都冷冷得看着我,然后宣布我的“QUE”“OUT”了。讨厌极了!起初他们还调换名字,害我当了一个星期的笨蛋。之后,还按了补习社的门铃,然后躲在门后面吓我,好“瞎”噢!不过啊!我看到双眼皮的才华哦!虽然他每次都没有听课,在纸上涂涂画画,可是我不得不承认,他真的对画画很有天分。只是我不明白,他的沉默,是否是一种坚持?
还有傻傻的豆腐王子哦,我现在只要吃MAGGIE GORENG,就会想起他。你们绝对觉得好笑,那小子为了报答我的教育之恩,竟然炒了一包:“Maggie goreng”给我。害到我不知道要哭好,还是大笑好。不过,傻傻的他,会在中秋节传七封祝福短讯给我,所以还是蛮可爱的。
长江后浪推前浪,当我在白板滑下每一个课本里的字句;他们在后头说着很“潮”的事情时,我就会想到这一句话。那个年纪的我,是否在补习课里谈论某某男生的样貌。可是,自从当了他们的老师,我也学会从他们的角度看事情,那些大人们摇着头不能接受的,对于他们来说,是否真的那么不可理喻。可能因为这样,我和妹妹的关系,还比较好了!因为,我好像了解他们的想法。妹妹是比学生还要亲的人,我应该比较谅解她才是。
还有伟琳,小小的她,真得很可爱,让我衷心喜欢。美琪在不听课,只要接触到我的眼神,她还是很会配合我的,加上她聪明伶俐,根本不用提她担心。他们每个每个,我都很喜欢,他们青春的气息,像是会感染其他的人,有他们的地方,总是有青春的叫骂声,笑声。青春,是酷的;当他们的老师,也是酷的!!!

Thursday, October 8, 2009

老了

今天心血来潮,除了替全联招junior,也去看看博营的junior。(原因是听说很多帅哥啦!)。嘻嘻!终于看到了咯!今年的junior真得不一样,都有人自动自发问起全联,希望真的有人参加,那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了。其实,像我和SAM这种,已经到了第三年的,也没什么可以做的了,除了左支持;右关心,我们还能做什么?课业也越来越忙,我们都以自顾不暇了。可是还蛮佩服我们这一届博营主席团,好有勇气,加油加油哦!
第三年除了忙毕业project,其实,我还蛮想珍惜时间和朋友聚在一起。我认识佩云她们的时间已经很迟了,我不想再错过。好想好想告诉她们,有你们真得很幸福!包括姿沩和丽芸哦!她们真的对我很好,算什么东西也不会算漏我,我很感激,因为当我知道她们为了我可以放弃原本拥有的位子时,我很感动,我很后悔,很后悔,我只把第三年的大学生活交给她们。所以,我悄悄爱上你们哟!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,就会笑得很开心。所以老公在远方也要和新朋友幸福的过!
第三年,我还有好多好多东西没做哦!我没去过音子,没去过天籁,没去过PAP,拜托,转眼已过了很多时间。总希望,自己在接下来的大学生活,可以更有意义!虽然还是很忙,可是还是希望是开心的。
可以想象,一起毕业的我们,是多姿多彩的。

做个朋友有多难?

看到他,我会紧张到不知所措,快步离开,不知所措。只从高中六和前度男朋友分开后,就没有过这种感觉。我们不曾了解过对方,不赞成对方作的事情,却不知为何会出手帮对方。每一次见面,想要说话,却又错过,一次又一次,也不知,到毕业为止,我们能不能做上朋友?
认识他,是在刚进大学时,我和姐姐姐夫,拖着行李,找不到宿舍的位子,他热心的告诉我们正确的地点。之后,收拾了房间,和室友下楼买用品,又可以见他多一次。他伸出右手,告诉我他叫阿宝,我很开心地和他握了第一次的手。我们也交换了彼此科系,只怪自己没留心听,一直都想不起他读什么。
之后,在巴士上,我们碰过一次,那时候我眼镜坏了,不好意思和他打招呼,虽然知道他看着我,我还是匆匆的走了。事后,我一直有那么一点点后悔。
认识了主席团,我加进博营,也去过博升。之后,一直为博营博升做事,搞未注册团体的事积极极了。后来我知道他是读食物与科技的,我还特地问春芳,结果,春芳告诉我我们和他不对盘,他也不喜欢,不管是博升还是博营,我有一点失望。
博营要筹款,我记忆中,就组屋那一次特别辛苦,下很大雨,我走到有点狼狈。我记得那天我穿了一件armani的黑色服装,在饭店筹款时,我看见了他,他也看着我。我的性格,就是很难相信别人,只相信我相信的,我固执的性格,让我提起勇气,走到他面前,叫他捐钱。他看都不看我,只顾着吃他的,我很生气,气到想哭,我告诉自己不能在他面前这样,他果然讨厌一切关于博华的活动。当我不再看他,却突然被一个人点了点我的手,我回头,看见他掏腰包,给了我一块钱。我微笑的和他说谢谢。我很开心,我得开心,只是单纯的因为,他捐了一块钱,他不是别人想象中那样。不是丽仪他们说得那样,所以我开心,尽管那一天很辛苦,我却为了区区一块钱而开心。
接下来,我盲目的为了一段感情而难过,那时,我喜欢了一个社团的学长,搞得自己很难过。不过,我知道学校要选学生代表,我帮助幼萍她们,才看到他也在传单之中。他是亲校方,永远的乖乖牌;而我,做惯了反对党。我去看了他演讲,他很紧张,我看得出他是用背的,不怎么成功,其实我想告诉他,我佩服他的勇气,大庭广众,不是每个人都做得到。他看到我,之后,我还在他面前经过。
我很想告诉他,那天,选举,我投了他。在宣布结果时,除了前进的代表,其实,我也关心他。知道他没有中选,我想他一定很难过。之后之后,假期,他搬出去,之后,他去实习,之后,在学生餐厅看到他,他改变了发型,他变了,和一个女生在一起,那又怎样?他看起来,还是适合做以前的他,我看得出,他care别人看不见他,他需要一种存在感。
有一次,我和阿福去外面吃饭,碰见了他。他看到我,手放在一个女生的背上抚摸,我有点失神,我心底觉得哪个不是他,他不是这样的。走之前,还看了他一眼。之后,我再也没有遇见他了。
知道这个学期,叶泉做生意,她叫住了我,当我回头时,我看见那个阿宝,他也怔怔望住我。他换回了以前我第一次见他那个款。当我微笑和叶泉说话时,我显得有点白痴。接叶泉时更傻,原本可以和阿宝说话,我却想了很久,也走不过去。之后,也没在系院看过他了。
再然后,我终于鼓起勇气,去食物展找他,等了他很久,他一直和身边的女生说话,我的朋友要走了,就没有办法,跟着走了。我以为,是最后一次了。
没想到,当我上个星期在课室里碰见他,他看见我,也眼大大地望着我,那时的我没有心理准备,惊慌的逃走。
难道,我永远也只有这种程度?拜托,天不怕地不怕,既然怕和他说话?或许,我们的缘分,就是一直擦肩而过,勉强不来。只是,不知道下个星期,会不会同样见到他?

Thursday, October 1, 2009

天涯海角之走到一半

其实蛮久没有写东西了,感觉上好像退步了。还记得以前要我一个小时写两篇文章都没有问题,现在写blog,感觉怪怪的,好像怎么写都写不好。写到一半,又擦掉,最后,看着空空的白纸,什么也写不出来。看看老公的部落格,还是独有她的味道;一眼就能分辨得出;再看看艳丽,记叙事情起来永远那么引人入胜,好羡慕哦!再看看以前自己写的校刊或文章,好像再也写不出那种味道。写故事的习惯,也没有坚持到最后,一本一本在书橱里,没有一本是有结局的。

是没有了那种心情,还是没有了感情?有感情的文章,往往会让别人有看下去的动力。其实,自己真得没什么坚持力,不只对自己喜欢的人事物不会去争取,自己比作的事情也不见得处理妥当。神啊!神啊!我这一生人,还可以做些什么好事?